南京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合同法公司法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房产.拆迁建筑工程交通.医疗损害赔偿投资金融保险网络法律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刑事辩护
  [首页]> 正文

拘留及有关的规定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33

  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法定处所,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中最重的一种处罚,通常称为治安拘留。

  拘留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拘留的期限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的七十七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有四十八项行为适用拘留处罚。

  拘留的例外规定: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的,不裁决拘留处罚,但是可以处警告、罚款。此例外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


·还没有文章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
·张某某盗窃案一审辩护词
·最高法院出台意见明确赔钱减刑的适用范围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

推荐内容: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
·民事判决书(撤销有关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用)
在线咨询
 8630-9110
热线电话:025-86309110
工作时间:AM8:00-FM21:00
 专业律师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