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合同法公司法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房产.拆迁建筑工程交通.医疗损害赔偿投资金融保险网络法律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刑事辩护
  [首页]> 正文

工伤保险问题常识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198
近日出台的《关于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北京),对工伤保险中有关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雇主本人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应由工亡职工单位所在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在外省市居住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企业破产、解散职工的鉴定
企业依法破产、解散,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的,可以提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单位常驻外省市的怎么选择医疗机构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属于常驻外省市的,工伤职工可以在当地选择一家乡级(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本市一家工伤医疗服务机构作为本人工伤就医的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范围按北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退休后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
企业职工退休后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当自诊断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工伤认定手续。认定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按照工伤保险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工伤认定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无业人员,应由《职业病诊断书》中明确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自诊断之日起一年内,可由该单位委托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为伤残1至4级的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工伤证》。自核发《工伤证》的次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核定伤残津贴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本人工资为基数,本人工资低于当年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核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鉴定结论为伤残5至10级的人员,由《职业病诊断书》中明确的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复转军人退休后旧伤复发的工伤认定
持有因战、因公负伤致残革命伤残军人证的复转军人,在企业已办理退休手续后旧伤复发的,可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办理申请工伤认定手续时应持《革命伤残军人证》和《退休证》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自劳动保障部门核发《工伤证》之日起,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至4级的工伤职工,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伤残津贴进行调整,伤残等级每变化一级,在其复查鉴定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本人原工资的5%。复查鉴定后伤残等级由1至4级变化为5-10级的,从鉴定结论次月起停发伤残津贴。</p><p>   1至4级的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停发伤残津贴,办理退休手续时,伤残津贴高于养老保险金的,由用人单位持退休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差手续。
1至4级的工伤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进行核定。
5至10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后伤残等级发生变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重新核定和补发,伤残等级达到1至4级的,应退出生产岗位,从鉴定结论的次月起开始享受伤残津贴待遇。核定伤残津贴应以本人复查鉴定结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本人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进行核定,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进行核定。
·工伤鉴定有没有时限?
      按照规定,职工申请认定工伤应当在一年之内。...

·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劳动争议
·2013南京市劳动合同(全日制)
·新《劳动合同法》:临时工将与正式工同工同酬
·双倍工资的计发基数不应包括加班工资

推荐内容:
·投资设立合资银行合同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适用特殊情况假释的核准程序
在线咨询
 8630-9110
热线电话:025-86309110
工作时间:AM8:00-FM21:00
 专业律师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