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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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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承担(assumed liability)是指在不改变
合同
的前提下,
债权
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
法律
现象。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其中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
合同
债务,使债务人脱离
合同
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
合同
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
合同
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
合同
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新《
合同
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
合同
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债务承担应当经
债权
人同意。”这是目前我国
法律
关于债务承担的最明确之规定。债务承担是债的移转之一种,是指有第三方介入
债权
债务关系,基于
债权
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为原债务人承担一部分或全部债务的
法律
行为。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
债权
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债务承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
债权
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
债权
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
债权
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
债权
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
债权
人即可发生效力。
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
债权
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1)第三人与
债权
人订立债务承担
合同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
合同
。
4.债务承担须经
债权
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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