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合同法公司法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房产.拆迁建筑工程交通.医疗损害赔偿投资金融保险网络法律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刑事辩护
  [首页]> 正文

律师出招把小三“捉奸在床”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83

    离婚案件中,牵扯到二奶、小三的案件越来越多,“小三”现象不可小视。前些年,权威部门做过统计,腐败官员96%以上有情妇。情妇,这也就是现在说的“小三”。本以为“小三”只能在有钱没处花的贪官或者被钱“烧的”老板“堆里”能形成“规模”。没想到,如今已经“外延”到民间,“深入”到平民百姓家……
    据统计,在离婚案中,牵扯“小三”的已经高达过半,这种“小三”社会现象的形成,是不是与腐败官员96%以上有“小三”有关?!受“小三”之害的一般都是女方,但受“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影响,女方即使发现配偶在外有第三者,一般会首选“隐忍”,直到忍无可忍才“爆发”,但是由于没有充足的法定标准的证据,女方往往难以得到适当的补偿。“小三”插足,本来对受害女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折磨。但是,一旦因此而离婚,如果证据不足,往往就会“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于是,受害方就会“吃哑巴亏”,得不到因受“小三”之害的经济补偿。那就等于在伤口让又撒上一把盐。

    法律保护弱者,法律要以事实为根据。由于“小三”而导致离婚的女人,很多都是把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但是此类证据一般不会被法院采信。因为网上调侃、暧昧聊天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不一定会发生暧昧关系,同样,在日常生活中,异性朋友挽手、搭肩等“亲密”合影也属于正常范畴,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法官并不必然推定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

    那么,受害女怎样才能把小三“捉奸在床”,成为“板上钉钉”的铁证呢?对此,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的律师为受害女支两招,保证在离婚案中胜券在握。

    妙招之一:一旦发现配偶出轨,可以让其写下保证书,或者仅以短信形式道歉即可。这类文字应写明保证人存在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以及痛改前非的承诺。书面材料是证明存在第三者的最直接的证据,法院一般会直接予以认可。

    妙招之二:宾馆入住记录视为“捉奸在床”。很多家庭发生信任危机后,会求助私家侦探搜集证据。对此,法官说大可不必,只要能掌握男女入住宾馆的记录,就基本上稳操胜券了。

    把小三“捉奸在床”,就如同武术高手“点穴”一样,一招制胜。不必“唠唠叨叨”,“捅捅咕咕”,拿一些“较不住真儿”的现象,去证明自己是“小三”的受害者。法官介绍的如上两个妙招,就是“小三”的“死穴”,只要“点到”,“小三”必会“应声而倒”……


·还没有文章
·中止探望权的诉讼
·离婚调解存在三大方式
·有关探望权的诉讼问题
·变更孩子抚养费的情形

推荐内容:
·拆迁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最高法院出台意见明确赔钱减刑的适用范围
在线咨询
 8630-9110
热线电话:025-86309110
工作时间:AM8:00-FM21:00
 专业律师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