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合同法公司法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房产.拆迁建筑工程交通.医疗损害赔偿投资金融保险网络法律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刑事辩护
  [首页]> 正文

公安侦查阶段若干法定期限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18
    将不予立案决定通知控告人期限 7日以内
    对不予立案决定申请复议期限 7日以内
    对不予立案复议作出决定期限 10日以内
    传唤、拘传期限 12小时以内
    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须经批准) 自公安机关依溘进行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安排会见犯罪嫌疑人期限 一般2日 特殊5日内
    取保候审期限 12个月以内
    对书面申请取保候审作出答复期限 7日以内
    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不服申请复核期限 5日以内
    没收保证金决定宣布(宣读)期限 7日以内
    没收保证金不服申请复核期限 5日以内
    监视居住期限 6个月以内
    提请对被拘留人审查批准逮捕期限 一般情况3日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1-4日;对于多次作安案,结伙、流窜作案的可延长至30日
    将拘留(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通知 24小时内(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情形除外)
    被拘留(逮捕)人家属或单位的期限 一般情况二个月以内,依法可延长1至5个月[卫龙,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享有下列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

·侦查阶段委托律师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委托律师为......

·刑事诉讼中询问证人应当遵循的规则
      (一)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  (二)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  (三)不得威胁证人;  (四)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侦查羁押的一般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也称自侦案件的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自己受理的案件,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

·如何理解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前提?
      目前尚无司法解释或相关规定作出回答。但是,《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1款明确、简练地使用了“另有重要罪行”的宇样,规定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前提条件,并未再加别的限制,清楚地表现了“另有除正在侦查的犯罪......

·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
      第一百二十七条(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

·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第一百二十六条(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后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的17种情况总结
·酒驾是否理赔?
·人寿保险

推荐内容:
·最高法院出台意见明确赔钱减刑的适用范围
·缓刑与死缓的区别
在线咨询
 8630-9110
热线电话:025-86309110
工作时间:AM8:00-FM21:00
 专业律师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