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合同法公司法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婚姻家庭房产.拆迁建筑工程交通.医疗损害赔偿投资金融保险网络法律国际贸易海事海商刑事辩护
  [首页]> 正文

多分遗嘱内容又相互抵触的如何认定?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7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卫龙,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遗嘱继承八大误区
      ●误区一: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有不少人认为,“继承”这事有《婚姻法》、《继承法》管着,就是自己不立遗嘱或老人没有立遗嘱,继承时也不会乱,法律怎么规定就怎......

·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吗?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

·录音遗嘱是否有效?
      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一当事人由于所持录音遗嘱在形式上存在明显瑕疵,因此被判失去讼争财产继承权。王先生年迈的姐姐、姐夫都是洛阳一个部属研究院的高级知识分子,膝......

·篡改遗嘱一定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也可能丧失其继承权。其中,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伪......

·丈夫弥留之际妻子自拟代书遗嘱被法院判决无效
      陈某与万某双方在丧偶后重新组成了一个家庭,当时双方均已到老年,膝下有儿有女。2011年4月底,陈某被诊断为肺癌,于2012年3月15日下午,万某持一份自己草拟好的遗嘱,其内容为:“陈某在与万某结......

·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我国民法......

·口头遗嘱的效力
·遗嘱继承八大误区
·生前遗嘱的变更
·遗产的接受和放弃

推荐内容:
·最高法院出台意见明确赔钱减刑的适用范围
·遗嘱继承八大误区
在线咨询
 8630-9110
热线电话:025-86309110
工作时间:AM8:00-FM21:00
 专业律师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