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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鉴定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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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患者及其家属注意6种情况不属于
医疗
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二、在
医疗
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
医疗
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
事故鉴定的受理部门
(一)本市受理
医疗
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
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
医疗
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
医疗
机构
医疗
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
医疗
事故鉴定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
医疗
责任时,首先向
医疗
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
医疗
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
医疗
单位
医疗
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二)病员或其家属对
医疗
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
医疗
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
医疗
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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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第一种: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不属于医疗事故。 第二种:由于患者身体的特异和疾病的转归造成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这实际上是医疗意外。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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