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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法》的溯及力的问题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833
次
《
合同
法》实施以后成立的
合同
民生的纠纷起诉到人民
法院
的,适用《
合同
法》规定;《
合同
法》实施以前成立的
合同
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
法院
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
法律
规定,当时没有
法律
规定的,可以适用《
合同
法》的有关规定。
合同
成立于《
合同
法》实施之前,但
合同
约定的履行期限跨越《
合同
法》实施之日或者履行期限在《
合同
法》实施之后,因履行
合同
发生纠纷,适用《
合同
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人民
法院
确认
合同
效力时,对《
合同
法》实施以前成立的
合同
,适用当时的
法律
合同
无效而适用《
合同
法》
合同
有效的,则适用《
合同
法》。
《
合同
法》实施以后,人民
法院
确认
合同
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员会制定的
法律
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人民
法院
对《
合同
法》实施以前已作出终审裁决的案件进行再审,不适用《
合同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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