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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审查处理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88
次
受理和审查申诉,是发现错案的重要途径。我国
刑事
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已经发 生
法律
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人民
法院
、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其他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原判决、裁定有错误也可以向人民
法院
提出 复查纠正的意见。1980年中级
法院
成立
刑事
审判第二庭,各区、县人民
法院
或建立申诉复查组,或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申诉案件。处理申诉案件的方法和步骤是: 收到申诉状后,予以登记、立案,经过调卷审查,必要时还实地调查,认为申诉无理,应当维持原判的,即说服申诉人服判息讼;对其中坚持无理申诉的,用通知等 给予答复,驳回申诉。如果认为原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
法律
上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即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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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审判的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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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具备法定的理由才能提起。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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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重新审判的程序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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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及权限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119)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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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
申诉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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