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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陷阱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878

合同内容

为防止行为人在合同条款和合同内容上弄虚作假,或者进行合同诈骗,签订合同时必须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更加规范、明确,以利履行。同时,逐条审查合同主要条款,特别是交货 要求,质量标准,结算方式,价格条款等,要力求表述清楚,明确、完整,不能含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而留下隐患。在合同关键条款的表述上要做到具体、清楚、明白,以防止行为人利用条款表述虚设骗局,透人上当。

在赊销过程中,企业用得最多的就是买卖合同。其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价款或者报酬;

@、包装方式;

@、检验标准和方法;

@、结算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实践经验和注意事项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违约产生的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远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造当减少。

需要注意的是

@、我国按实际损失进行违约责任计算,即采用赔偿性违约金,约定过高是没有用的。一般要约定具体的损失是什么以及计算方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需要注意的是

@合同语言需要表达准确。不要使用诸如:押批付款、独家使用、铺货等自编的术语或口头贸易术语。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

@、不可抗力最好列举出来,否则,起不到真正的作用,官司不定打赢。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没有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

@、我们应当明确约定验收时限和收货确认时限。否则将交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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