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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某车辆公司偷梁换柱,把问题样车当新车卖给客户涉嫌民事欺诈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58
    南京的陈女士前往雨花台区宁南大道南京某车辆有限公司看车,双方签订了定车合同、陈女士缴纳5000元定金,陈女士介绍,签订合同后,按照逻辑,她的新车至少两周后才能到南京,毕竟从国外厂家订购,再到天津港报关,然后运到南京,少说也要15天。可签订定购合同两天后,她接到了南京某车辆有限公司的电话,称她的进口小车已经从天津港运至南京,店家要求陈女士前往提车。
    陈女士提车时发现车有很多质量问题,看出该车根本不是从天津港运至南京的新车,就是放置于店内的那辆样车。“6月28日签订的合同,7月2日,我已经看过车了。短短5天时间内,车就从国外发到店方了,从以往进口车辆时间来看,没有这么快的。店方更没提供该车的报关手续。另外,该车2.0L版的黑色,其实是分为豪华版和舒适版两种。豪华版的内饰为黑色真皮座椅,舒适版的内饰为黑灰色针织座椅。然而,店方在介绍时以及今年6月28日签订的《南京某车辆有限公司定车合同》上,并未解释清楚,只是在合同中模糊地写了一个‘黑’字,怀疑是店方蓄意设下的一个局。”陈女士说。
    工作人员称他们绝对不会向消费者兜售样车的,陈女士所定的车就是从天津港运来的。记者特地与天津港报关部门联系上,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记者所查询的2.0L型号的甲壳虫小车,自6月28日到7月2日,没有任何报关手续。另外记者还从同样销售2.0L型号的甲壳虫小车的国内4S店获悉,陈女士所购的甲壳虫款式,国外厂家已经有一阵子不生产了,因为新款即将面世,旧款不可能从国外进口到国内,国内即使有旧款,也是存货。
   “这辆车存在这么多问题,令我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我花这么多钱买的是原装进口车,可南京某竟然包个皮座椅就准备蒙混过关。我强烈要求店方退回5000元定金,谁知店方却以各种理由推托……”陈女士说。
    后来经过多次交涉,南京某车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周先生承认他们售给陈女士的那辆甲壳虫,的确是摆放在大厅里的样车,而且该样车是经过电子仪器检测合格后,才通知陈女士前来提车的。“对于从天津港发过来新车一事,是不存在的,毕竟这种款式型号的小车已经不再生产,怎么可能报关进港呢?我们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意见,尽管在调查此事时,销售员称,没有承诺从天津港运来新车,但我们还是相信客户所言,已经辞退了那名销售人员。”周说。
    南京律师热线025-84110110的值班律师认为,陈女士所定的车为新车,如果确定南京某车辆有限公司销售给陈女士的为样车,则南京某车辆有限公司构成民事欺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民事欺诈方对其欺诈行为的后果承担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另外,律师还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陈女士有权要求南京某车辆有限公司双倍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南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介入调查,责令南京某车辆有限公司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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