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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投融资方式的的风险防范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39

    目前市场比较普遍的投融资方式有银行借款、上市融资(股权)、发行债券、发行信托、发行基金(私募、公募)、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股权投资(非上市)、股权加债权等方式。南京律师对上述投融资方式中常见的几种,就投资中的风险和各方利益保护论述如下。

  1、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为企业、个人融资的最常见也是最基本的融资方式。一般情况下,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的较多。其中抵押与质押对于抵押权人(银行)的债权保护最为有利,当债务人(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处置抵押物实现债权

  此种投融资方式对于债权人的利用保护比较有利,除非担保物价值或者保证人偿债能力大幅下降,否则只有债权人积极清偿,债权基本可以实现。

  此种方式下,债务人逃债的几率较小。

  2、上市融资(股权)

  上市融资是当下许多优良的公司募集资本很好的渠道,也是许多公司股东一夜暴富的捷径。许多上市公司上市后溢价十几倍、几十倍,然而在公司原始股东欣喜之余,可曾想过购买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新股东何种心情呢?

  目前的公司上市在定价上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股票的价格并不能真实反映市场的实质。许多认购新股的股民并不是想通过购买股票享受股息,而是想通过认购新股得到股票溢价带来的收益,但是万一股票上市交易价格低于认购价呢?2011年创业板不是有好几支股票首发上市跌破发行价吗。

  笔者认为,发行价应由市场参与竞购者竞价,可根据量、价双重标准确定最终购得者和购得数量。可规定最低价格,如果在最低价格发行数量满足不了上市标准则上市失败。在高于规定的最低价格时,参与竞购者可随意报价,按照二级市场竞价规则确定购买者。

  此种方式有几个优点:

  第一、避免股票发行价格有少数人定价的缺点,真正实现参与者即享有定价权。

  第二、避免目前的定价者和原始股东刻意抬高发行价的嫌疑,使得发行价更合理。

  第三、避免股票上市后大幅波动,甚至跌破发行价。

  上市股权融资的方式最大的优点就是原始股东不需要为新融资金支付利息,并且融资不需要提供担保,但是原始股东需要与新股东分享公司的收益。

  上市公司新股东中的大股东尚可通过参加股东会或者进入董事会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维护、保障自己的权利,但是对于大部分中小股东则不能实现上述方式,所以目前上市公司中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随处可见。现有法律虽然规定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规则机制,但是实现起来很难。我所建议,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严查、严惩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发行信托

  通过信托融资是企业将融资计划的申请递交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根据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当地银监局备案,然后进行信托产品推介,受理资金。待资金募集完成后,信托公司根据企业申请文件及管理流程等进行资金管理,企业到期将资金归还信托,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向委托人履行约定。信托产品相比较借贷其收益率是不确定的,委托人对应的是信托公司而不是最终用款单位,相对资金风险较小。

  4、民间借贷

  目前民间借贷是比较流行的融资方式,但是其利息相对银行、信托等机构要高许多。法律保护的最高民间借贷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间借贷一般为短期借款,担保方式比较灵活,只要借贷双方愿意即可。

  现实中许多民间借贷缺少担保,这就造成万一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造成贷款人损失。此外,放款者为追求高收益提出高于法律保护范围的收益,如果发生纠纷诉诸法律其利益很难得到保护[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

  5、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对该设备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设备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设备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6、股权加债权投资

  投资者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有保证收益,有的会选择股权加债权的方式投资。即投资者现出资购买借款单位一部分的股份(或者增资扩股),此外在以债权的方式借给企业一部分资金用于发展。

  7、债转股

  借款者与放款者约定当公司经营到一定程度时,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换成股权。一般此种方式对债权人有利,同时也会促进企业的发展。

  总之,目前市场上投融资方式很多,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投融资。北京合九千律师事务所提醒投资者同时要注意把握不同方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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