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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律师的权利与义务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9
    一、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享有下列权利
      (一)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四)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二、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权利的限制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聘请同一名律师
      (二)律师在侦查阶段不得查阅案卷材料;
      (三)律师不得教唆、帮助犯罪嫌疑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其他干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行为;
      (四)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
      (五)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应当经公安机关准许;
      (六)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场所的规定时,在场民警应当制止,必要时,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卫龙,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刑事诉讼中询问证人应当遵循的规则
      (一)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  (二)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  (三)不得威胁证人;  (四)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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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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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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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第一百二十六条(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后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

·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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