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首页
关于我们
德本律师
业务范围
诉讼指南
成功案例
法律文书
咨询中心
联系我们
合同法
公司法
债权债务
知识产权
劳动人事
婚姻家庭
房产
.
拆迁
建筑工程
交通
.
医疗
损害赔偿
投资
金融保险
网络法律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刑事辩护
[首页]
> 正文
关于婚约的几点说明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83
次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成立婚姻为目的而做出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或“定婚”,订立婚约的当事人双方称为“订婚人”或“未婚夫妻”。
我国婚姻法没有婚约的规定,司法解释对此也几乎是空白。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和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对待婚约的
法律
原则可以解释为以下几点:
1对婚约既不提倡,也不禁止。婚约不是我国婚姻法所调整的对象,当事人是否订立婚 约,听其自便。但是,父母不得为未成年子女订立婚约。
2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既可按照民间习惯先订立婚约,然后再正式结婚,也可以不经订婚而直接进行结婚登记。无论是否订婚,结婚的惟一必经程序是办理结婚登记。
3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婚约没有
法律
上的约束力。亦即婚约只产生道义上的义务,不得强制订婚人一定成婚,一方订婚人在另一方悔婚时不得要求
法院
保护其要求与对方结婚的
权利
。
4婚约当事人有解除的自由,可以双方合意解除,也可单方解除,而不论其有无正当事由或有无过错。当一方要求解除婚约时,应通知对方,但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也无须经过法定的诉讼或调解程序。
·
同居与婚姻的法律效率上的区别
同居关系只是一种事实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婚姻关系则是法律关系,无疑是受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它们之间在法律上有着很大的差别:......
·
婚姻关系证明的的出具程序
一、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有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确实丢失了《结婚证》;二是有结婚登记的档案可查。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二......
·
结婚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南京律师热线84110110值班律师总结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几种禁止结婚的情况:1、禁止重婚。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
·
离婚案件中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离婚案件中如何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1、手机短信。收集方法:一直接将此信息予以储存,最好到公证处进行书面公证。二是被删除的情况下,可到运营商调取短信内......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
酒驾是否理赔?
·
人寿保险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的17种情况总结
推荐内容:
·
生前遗嘱的变更
·
口头遗嘱的效力
在线咨询
8630-9110
QQ咨询
发帖咨询
热线电话:025-86309110
工作时间:AM8:00-FM21:00
专业律师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