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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商标使用许可”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
174
次
注册
商标
依法具有
商标
专用权,
商标
专用权中包括许可权。即
商标
注册人可以将注册
商标
的使用权分离出一部或全部许可给他人使用,双方建立
商标
使用许可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许可使用的
商标
是注册
商标
。
商标
依法注册是依法取得
商标
专用权的合法途径,因此,只有注册
商标
才存在被许可使用的
法律
必要。而未注册
商标
没有
商标
专用权,不受
商标
法律
保护,不需建立
商标
的使用许可关系,任何人均可以善意使用而不承担
法律
意义的
商标
侵权责任(未注册的驰名
商标
除外)。
2、
商标
许可人依法享有
商标
专用权。《
商标
法》规定,
商标
注册人才可以作为许可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
商标
,其他人不能假借注册人名义或者受注册人委托,充当
商标
法律
意义上的许可人。
3、
商标
使用许可
合同
的标的是
商标
专用权,该
商标
专用权范围仅以被核准注册的
商标
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超出核定使用商品上的范围,其标的不受
法律
保护,已签订的
商标
使用许可
合同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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