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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来源:南京律师网 www.nj18.com  阅读:818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这是指债权人能够并且有义务受领给付,却无理由地不予受领。但必须是债务人现实地提出了给付,个别情况下是以言词提出给付。如果债务人未现实地提出给付(包括允许以言词提出给付),则不构成提存原因。

    2、债权人下落不明。这一提存原因是基于没有给付受领人,债务人无法给付,即使给付也达不到债的目的的客观事实而规定的。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债务人提存标的物的程序
      债务人提存的程序标的物分以下几步:第一,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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