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擅长领域
 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正文

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1、一般情形:对于夫妻离婚时所按揭购房的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形,在理论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购房人在未付清全部房款前,其对按揭房屋实际还没有取得所有权,既然还没有取得所有权,那么离婚时即对房产进行分割实际上是不适宜的,在法院判决的时候将房屋判决给某一方使用,使用方继续还贷。另一种观点认为购房人在签署了购房合同并进行了房屋权属登记之后,其实是已经在房屋开发商那里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从银行那里贷款实际上是以房屋为抵押物进行的抵押贷款,陆续偿还给银行的只是欠银行的贷款本息,并不是房款。故而购房人即使未还清房贷,依然是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的,离婚时是可以对房产进行分割的。笔者比较两种观点,认为第二种观点更符合中国目前的实际。在我国目前的金融实践中,若购房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按揭银行有权将该抵押房变价并优先受偿,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对于已经取得权属登记的按揭房产,即使尚未还清银行按揭贷款,也不能将其认定为尚未取得所有权而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特殊情形: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款未清是否可以分割。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其与银行之间形成的是以所购房产作为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不对该债权债务关系产生影响,因此并不妨碍按揭房产的权属确定及分割。在离婚诉讼中只要能证明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相关文章:

·婚后财产的所属问题

·军人离婚营房可以分割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财产分割之拆迁补偿款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离婚财产分割之人身保险利益


按揭房贷款未还清时购房人是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