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1.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2.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法律规定,当物权登记与实际权利状况不符时,以实际权利状况为依据认定事实的情形,故应认定借名人为房屋实际权利人,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买房子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
·房屋买卖过户的流程
·买房签合同需要两个人的名字吗
·常见的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离婚房产分割费用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