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当事人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当事人看,然后给当事人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相关文章:
·湖北省宜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在我国国家有回迁房屋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 流转的模式有哪些?
·在农村征地中,村委会有权利征收吗?
·农村土地确权,户口迁出怎么办?
·什么情况下,宅基地需要退出?与征收有什么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