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擅长领域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正文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试用期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下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员工试用期工资各有不同,国家没有统一的试用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确定或发给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了。如果用人单位发给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且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和工资水平。用人单位有权自主确定本单位职工的工资标准,有权自主确定试用期人员的工资标准。为了体现劳动报酬中的同工同酬原则,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应当与用人单位本岗位的工资标准一致,但是由于劳动者尚处在试用期间,其工作水平、业务能力与正式员工还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档工资80%的标准既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相关文章: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七大要素是什么

·年满十六岁是否是童工?

·公民被判缓刑者能工作吗?

·工伤鉴定和司法鉴定哪个赔偿高?

·没有达到工伤等级的可以得到赔偿吗?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