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擅长领域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正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可以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相关文章: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范本是怎样的?

·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如何处理

·所有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最终都是在法律的范畴之内才可以的。一

·婚后父母老家盖房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购买房子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在我国,针对房子

·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