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擅长领域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正文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当事人都会要求相应的保险公司进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病历本;(4)医院住院病历;(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相关文章:

·在我国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报案期限是多久,处理时限是多久?

·一、自己摔伤是交通事故吗?

·一、惠州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收费标准高吗,要多少钱?

·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内容有哪些?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多久定责?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