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
擅长领域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 正文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因为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控制能力、辨认能力以及责任能力均较弱。《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相关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

·我国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从批捕到法院量刑有期限吗

·嫌疑人涉嫌强奸罪能否保释

·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什么意思?

·盗窃罪刑法规定如何处罚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有什么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