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中,公司合并之后另外一个公司就不会存在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以前公司的所有项目都会消失。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合伙企业解散条件具体是什么?
·企业分公司可不可以签合同
·轻资产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的定义和方式是什么?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总公司对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追认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