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擅长领域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正文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相关文章:

·一,外地人在北京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幼儿园校车超载谁管,校车有哪些

·买房未交房前变更合同怎么变更

·一、交通事故逃逸与犯罪关系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会有哪些后果?

·一、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时候谈合适?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