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建设工程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完成工作的合同。完成工作的合同是在传统民法的承揽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大类合同,一般包括承揽合同、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为包括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相关文章:
·员工主动辞职可以要补偿吗?
·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疫情放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999年3月份出生算童工吗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