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签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用工意向,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并与之签订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合同。通常比较正式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与劳动内容相关的劳动合同,内容中会说明劳动范围以及报酬和劳动时间。《劳动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深圳工伤鉴定款要多久能够拿得到?
·前公司倒闭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前公司倒闭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
·小型工程验收单怎么写?
·服务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责任如何承担
·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责任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