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擅长领域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正文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本罪与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区别本罪与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界限。本罪与后罪在主体、主观方面犯的客体等方面有相同或类似之处。二者的区别是:(1)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的主观故意内容为明知编造、传播的是虚假恐怖信息而仍决意为之;后罪的主观故意内容却表现为明知是虚假的危险物质而决意投放。(2)行为方式不同。前罪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故意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后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为虚假的恐怖信息。后罪的对象则为虚假的危险物质,等等。行为人如果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后,再编造成为恐怖信息传播出去,后面的编造并传播行为乃为前面的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的自然结果,属事后不可罚行为,应以后罪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但是,行为人投放虚假危险物质之后,不是进行编造恐怖信息或传播,而是编造另外的虚假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另外虚假恐怖信息,由于后行为与前行为并不存在必要的按一罪处罚的关系,两者都构成犯罪的,则应以本罪与后罪实行并罚,不能以一罪论处。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的标准,是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虚假信息的认定,还需要由司法机关来对相关情况进行界定,如果相关信息并不构成虚假恐怖的信息,那么是不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的。


相关文章: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先破案还是先赔偿?

·逮捕证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

·轻微犯罪的中止不做犯罪处理吗?

·一、一般盗窃罪坐牢还用还钱吗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天

·什么犯罪构成网上通缉?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