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无证驾驶机动车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无证驾驶机动车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无证驾驶机动车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无证驾驶机动车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无证驾驶机动车
无证驾驶机动车
擅长领域
 无证驾驶机动车 正文

无证驾驶机动车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对行为人并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所以,无证驾驶机动车有可能会被处以拘留,也可以不被处以拘留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相关文章:

·机动车违法停车扣分吗 违章停车罚款多少

·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

·新车第一年划痕险怎么理赔

·一、交通事故赔偿要不要劳动合同?

·一、交通事故休学期赔偿有哪些?

·未年检车辆交强险能赔偿吗?


无证驾驶机动车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