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医疗费如果是医疗费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如果是医疗费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如果是医疗费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如果是医疗费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如果是医疗费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如果是医疗费
如果是医疗费
擅长领域
 如果是医疗费 正文

如果是医疗费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如果是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由此可以看出: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限额),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如果是修车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先进行维修,在提车时交纳维修费用,如果在交织险范围内,一般保险就会去结算,如果是超出交强险范围的,超出部分按责任承担出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相关文章: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有何区别?

·异地医保卡药店能用吗

·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妇产科医疗纠纷案例介绍,该如何解决纠纷?

·卫监所可以调解医疗纠纷吗

·医患纠纷协议应该怎么写?


如果是医疗费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