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质保金期限建筑施工质保金期限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建筑施工质保金期限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建筑施工质保金期限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建筑施工质保金期限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建筑施工质保金期限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建筑施工质保金期限
建筑施工质保金期限
擅长领域
 建筑施工质保金期限 正文

建筑施工质保金期限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期限即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相关文章:

·倒闭企业员工赔偿标准

·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大病补偿?

·深圳工伤认定多久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是什么?

·整个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争议如何处理?


建筑施工质保金期限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