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再转包的法律责任劳务再转包的法律责任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劳务再转包的法律责任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劳务再转包的法律责任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劳务再转包的法律责任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劳务再转包的法律责任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劳务再转包的法律责任
劳务再转包的法律责任
擅长领域
 劳务再转包的法律责任 正文

劳务再转包的法律责任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明确禁止转包并对转包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转包的法律处理原则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相关文章:

·建立劳动关系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争议二审改判要一审同意吗

·劳动争议仲裁不服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都有哪些

·辞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也是


劳务再转包的法律责任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