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刑法》第82条对于犯罪人假释的,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假释。
·认罪认罚量刑标准是什么?
·团伙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什么是猥亵罪,猥亵罪手段有哪些?
·监视居住意思是什么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
·私分国有资产罪领导怎么认定
·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