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擅长领域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正文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人写出一份对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的申请书,陈述申请复议的理由,只要理由是合理充分的,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即可撤销工伤认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相关文章: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实行计件工资和加班费两者有关系吗?

·现阶段工作生活中人们难免会受伤

·驻马店工伤鉴定去哪做呢,有没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工程的招标合同怎么写?

·工伤认定是证明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