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擅长领域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正文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二)一般行政处罚的罚款缴纳期限

行政处罚分期缴纳罚款期限是半个月,具体的期限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

(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2、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

(1)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当场处罚决定书;

(5)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公民在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之后,是有可能会受到被责令支付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的处罚的。违法者,在受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若是没有能力去支付罚款,可以按照流程,提出延期或者是分期支付罚款的请求。







相关文章:

·公司欠债不还限制措施有哪些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后债务与女方无关的约定有效力么?

·拖欠物业费多少会被起诉

·借条落款日期写错有影响吗?

·别人欠钱不还打电话拉黑怎么办?


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