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擅长领域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正文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一般为如下: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身份证明;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抵押物估价证明;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5、借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因不同地方的情况而有所不同,应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相关文章:

·年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生活中,如果房屋上面设立了抵押权或者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他

·在房屋的租赁过程当中

·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为什么?

·房管局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

·一、房屋买卖合同欺诈怎么认定?


昆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