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惩罚?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惩罚?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惩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惩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惩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惩罚?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惩罚?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惩罚?
擅长领域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惩罚? 正文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惩罚?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原药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的;(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者饵料20千克以上的;(二)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药、制剂50克以上不满500克,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不满20千克,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的,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4.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行为负有查处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的买卖危险物质的这种行为完全是危害公共的安全,是很容易导致他人的生命受到伤害,对于此行为一旦实施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处罚,执法人员在处罚上就要按非法买卖的数量还有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判决,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


相关文章:

·网络诈骗30万怎么判刑

·河南省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刑事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构成累犯吗?

·刑事拘留37天最后一天没批捕不放人属于违法的行为吗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有哪些惩罚?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