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擅长领域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正文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实,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身边的这些近亲属,如果利用当事人的职务大肆受贿,这种做法也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工作。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受贿案件中,也为他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也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相关文章:

·诈骗罪从犯的量刑标准可以用缓刑吗

·委托代理人刑事抗诉能否提起?

·刑事司法鉴定的时间限制有什么规定?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司法解释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性为刑事责任的判罚是什么?

·限制减刑三类犯包括了哪些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