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
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
擅长领域
 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 正文

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自己有车可以运回原籍; 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事故当地火化以后,骨灰运回原籍。对于异地交通事故死亡,尸体需要等鉴定机构检验结束后由公安机关书面通知死者家属才可以运回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条 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第四十一条 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以上就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尸体处理情况,涉及到具体的运输情况,显然是需要由死者的亲属依据实际来进行办理的,但运输尸体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一般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或者单位来进行处理。


相关文章:

·一、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结婚半年离婚流产一次怎么赔偿

·离婚在当今社会已是普遍存在了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婚内分割财产的情形包括什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


遵照死者家属的意愿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