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擅长领域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正文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试用期满后在劳动者履行了30日的预告期后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无需经用人单位批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参考法律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文章:

·关于财务的公司法法条及司法解释有哪些

·有限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司疫情期间的社保怎么缴纳

·公司法对股东权利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上市公司管理方面的条文有哪些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会怎样 一、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会怎样?


离职公司不让走怎么办?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