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属于专属管辖,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因此,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的管辖,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山东潍坊市2023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异地假释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鱼包头村征地补偿款具体怎么算
·承德征地补偿法的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