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擅长领域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正文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务派遣的主体就是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

2、关系不同。劳务派遣工是合同关系;

3、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工适用合同法,职工适用劳动法;

4、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前者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后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5、出现纠纷后解决渠道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也就是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职工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相关文章:

·工地上干活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怎么算?

·试用期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签无限期怎么赔偿用人单位与劳

·出差期间猝死算不算工伤?

·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合法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被解雇有赔偿吗?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