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擅长领域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正文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需要承担以下费用: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相关文章:

·被高空坠物砸伤的汽车谁来赔偿?

·追尾都是后车的责任吗

·一、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什么?

·一、人伤交通事故多久能认定责任?

·一、交通事故损失财产是否赔偿?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判刑吗?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