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擅长领域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正文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交通费

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处理事故的患者两个亲属合理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

9、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医疗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文章: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需要哪种病例?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民事起诉状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败诉原因

·合作医疗报销的政策有哪些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司法鉴定与法医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婴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