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怎么签?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擅长领域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正文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试用期需要在劳动合同内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文章:

·合同网签后多久能备案?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股权转让合同模板是什么?

·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吗?

·股权赠与合同纠纷可以撤销吗 ?

·定金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