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存在的三大误区离婚中存在的三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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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存在的三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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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存在的三大误区

  我国是一个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随着历史文化的不断发展变迁,时代不断的进步,最终婚姻中实行一夫一妻制,并且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保护和规范着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但是人们可能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意识存在错误,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离婚中存在的三大误区。

  离婚中存在的三大误区

  一、关于自动离婚

  有的夫妻因为吵架严重,遂开始分居的生活,互不相让互不联系,时间久了有的人就觉的两个人这种情况属于自动离婚,婚姻关系已经自动解除,但事实上法律上并不支持自动离婚,离婚需要双方通过正规的途径办理。

  二、关于事实婚姻

  直到现在,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地区或者法律知识薄弱的人们仍然认同事实婚姻,觉得摆了酒席举办了结婚的仪式,送了彩礼并共同生活生育小孩就属于事实婚姻,但是这在法律上只是属于同居关系,合法婚姻的唯一的法定形式就是进行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

  三、只要军人不同意,双方就不能离婚

  大家都知道军婚的要求相对而言是必要严格的,所以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军人不同意离婚,法律就不支持双方离婚,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军婚虽然在法律上受到跟严格的保护,但是如果是由于军人的过错导致离婚是可以成功离婚的。

  法律不断的发展完善,对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基本都有应对的政策和规定,有时人们自已认为正确的可能与法律的规定并不相符,人们应该多了解法律知识,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希望以上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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