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
擅长领域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 正文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诈骗他人劳务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由公安机关受理后经审查确定案件性质。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侦查收集证据并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 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劳务关系是非常的重要的,用人单位如果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那么就需要为此而付出一定的精简方面的代价,也就是支付一定的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的情况之下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去甚至去报案处理。


相关文章:

·劳动合同法解读有哪些内容?

·安装工程质量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人社局盖章么?

·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是什么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劳动合同员工那份不给是否违法?


诈骗他人劳务如何来进行处理?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