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擅长领域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正文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原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出让金,并依合同规定的期限、条件进行一定的投资开发。4、土地使用权出租不得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有哪些?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可以对外出租、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一定条件,首先土地应当是国有土地,转让的土地应当具备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并且转让的同时地上附属物也一并出租。双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要规定好租金租期及违约责任等。


相关文章:

·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点?

·征地听证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河北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没有土地使用证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身份证和户口本地址不一样能行吗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