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劳动人事  建筑工程  房产  拆迁安置  国际贸易  金融保险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海事海商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顾问方案
律师团队
  •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在线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擅长领域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正文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具体数额的确定,不可机械的套条适用,可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开销做一定的调整。


另外,即使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当中已经确定了,这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的。如:原定的抚养费根本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了;如:因子女上学或身体患病远远超过了预期的开销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0号)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法律上对离婚孩子判决抚养的有关标准中,抚养费也是作为非常重要的一项规定,并且法院在受理离婚抚养的相关问题时,对于诉讼方所提出的要求,以及被告方的实际生活情况都会做出相应的比较,然后在后续的抚养费判决中会更容易做出决定。



相关文章:

·政府国家赔偿决定书怎么写

·未超期羁押能提起国家赔偿吗?

·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决定书——诉讼文书样式是怎样的?

·有婚外情的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去法院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案发地*
<<手机号*

首 页 | 顾问方案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