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线 |
 |
|
 正文 |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哪些
www.nj18.com 南京法律顾问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要满足一下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阅读完上述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了吧。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都是可以决定采取拘留措施的,但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
相关文章:
·犯罪构成要素分类的依据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
·在我国非法集资罪主要抓什么人?
·故意杀人罪跟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过失杀人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量刑标准,抢劫数额如何计算?
|
|